工 作 职 责
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主要履行教学督导、教学质量监控、教学评估(评价)等职能,承担以下工作职责:
1.及时掌握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的方针政策,了解相关工作的最新动态,为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提供参考;
2.建立健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;
3.组织开展学校教学督导工作。负责教学督导员、学生教学信息员的日常管理与指导工作,负责教学督导信息收集、整理、分析与反馈;
4.负责对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实践教学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等开展专项检查与评估工作;
5.组织开展教师授课质量评价工作;
6.协同有关部门及教学单位做好教育部、省教育厅下达的专业认证、专业评价、本科审核评估等各种类型教学评估的迎评工作;
7.负责组织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、上报,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及发布工作;
8.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